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与第三方共享个人信息清单

对应App版本 1.0.1 更新日期 2026-08-24

本清单列明我们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的全部情形,包括接收方、共享的信息种类、共享目的、共享方式与法律依据

我们不向任何第三方出售个人信息,也不为广告投放、用户画像或商业营销目的对外提供任何个人信息。

一、共享清单

「共享」指由接收方作为独立的个人信息处理者,自主决定处理目的和方式。

接收方共享的信息共享目的触发条件法律依据
您指定的受托人 您的姓名、失联情况说明,以及您预先留下的、需要由该受托人知悉的意愿内容 在触发约定情形时,按您的安排通知受托人并协助执行您的意愿 仅在您超期未签到、经多轮核实仍确认失联,且符合您预设条件时 履行与您订立的服务合同所必需;您登记受托人的行为即构成授权
司法机关、行政机关 依法要求提供的必要信息 配合调查、执行法律程序 收到符合法定形式的调查函、协助执行通知书等 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第十三条,履行法定义务所必需
其他第三方 由您逐次明确同意的具体信息 您主动选择的特定用途 每次均需您单独同意,不存在概括授权 您的单独同意

关于我方服务人员:为您提供上门核实、日常联系等服务的员工,是我方的工作人员,其访问您的信息属于我们内部的处理行为,不构成对外共享。他们受劳动合同与保密义务约束,且只能在后台权限体系内取得完成本职工作所必需的最小信息范围(如姓名、联系电话、所在区域、签到状态),关键操作留有审计日志。

二、委托处理清单

「委托处理」指受托方仅按我们的指示处理数据,不得自行决定处理目的和方式。虽不属于「共享」,我们一并披露以保持透明。

受托方处理的信息处理目的约束措施
短信服务商
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(阿里云短信服务)
手机号码、短信内容(验证码或服务通知) 代为下发短信验证码与服务通知短信 签订数据处理协议,约定处理目的、期限、方式与保密责任;仅传递发送所必需的手机号,不提供其他信息
云服务提供商
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
存储于服务器上的全部业务数据 提供服务器、数据库与存储的基础设施托管 签订数据处理协议;数据全部存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;服务商仅提供基础设施,不接触明文业务逻辑,敏感字段以密文存储
消息推送服务商
深圳市和讯华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(极光推送 JPush)
极光为您的设备生成的推送标识(RegistrationID)、设备型号与操作系统版本,以及单条通知的标题与正文 代为把签到逾期预警、服务进度与审核结果通知下发到您的手机 签订数据处理协议;仅在您同意隐私政策后才初始化该SDK;我们已关闭其对 IMEI、MAC地址、IMSI、基站与地理位置的采集,并关闭数据洞察、智能推送与关联启动功能;不向其提供您的手机号、身份证件信息、资产信息或受托人信息

我们与上述受托方均以书面协议约定了处理目的、期限、处理方式、个人信息种类、保护措施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,并对其个人信息处理活动进行监督。

三、SDK自行收集的信息

本App集成的第三方SDK中,会接触个人信息的只有以下三个:

完整逐项说明请查看《第三方SDK清单》

四、转让与公开披露

情形是否发生说明
个人信息转让 目前不存在 如未来发生合并、收购或破产清算导致信息转让,我们将告知接收方名称与联系方式,并要求其继续受本政策约束,否则重新征求您的同意
公开披露 目前不存在 仅在取得您明确同意,或基于法律法规、司法/行政机关强制要求时才会进行
个人信息出境 目前不存在 境内收集产生的个人信息全部存储于境内,不向境外提供。如未来确需出境,将另行取得您的单独同意并依法履行安全评估程序

五、我们承诺不做的事

六、如有疑问

如您对本清单有任何疑问,或希望了解某项具体共享的详细情况,可通过《隐私政策》第九节的联系方式与我们的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联系,我们将在15个工作日内答复。